山西晋城:以真评真查真抓促文书质量提升
发布时间: 2020-12-18 作者: 梁高峰 来源: 检察日报
字体:

自我“动刀”,评出236份瑕疵文书之后

山西晋城:以真评真查真抓促文书质量提升

检察官李学军在“检察官教检察官”讲堂上分享法律文书写作经验

今年5月以来,山西省晋城市检察机关将“提升法律文书质量”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高位推动持续发力,通过检察法律文书这个小切口,规范约束司法办案活动,努力实现办案质效提升大作为。截至9月底,评审文书5405份,评出瑕疵文书236份,瑕疵率呈逐渐减少趋势,文书质量和办案质效明显提升,检察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不断提高。

破冰:领导干部率先“评差”

党组高度重视,建立长效机制。该院检察长张世荣高度关注活动开展,在前期评审效果不理想情况下,及时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,研究制定6项硬核措施,推动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。市、县两级检察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,制发《晋城市检察机关开展“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《关于进一步推进“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”活动开展的通知》等,规范文书评审各环节,建立完善评审常态化机制。

发挥“关键少数”头雁效应,领导干部率先“评差”。文书“评差”是重点也是难点,由于检察人员自身和部门内部顾面子、不敢评等,活动前期出现了有差评不出的情况。对此,在业务部门每月初评时,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评审标准,自我“动刀”,直面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,主动将自己拟制的有“问题”文书评为瑕疵文书,对文书“评差”起到破冰作用。

强化专题培训,提升检察官文书制作和评审能力。积极开展“检察官教检察官”活动,由业务骨干结合办案实践对文书制作中易出现的问题,特别是文书要素缺失、释法说理不到位等制约案件质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讲解,不断提升检察官业务能力水平。在内网开设活动专栏,实时更新各类学习资料和工作动态,督促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完成“3个2”学习,即省检察院和本级院领导讲话精神、两个实施细则、两个文书格式样本,逐步解决部分检察人员本领恐慌问题。

推进:实行“首评责任制”

严格评审程序,突出“评差”重点。实行“首评责任制”,初评环节由业务部门进行自评自查,未评出“较差”文书的,在抽评环节组织专门力量进行“回头看”“回头评”。经过复查复评,评出“较差”文书的,对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检察官进行提醒谈话、通报批评,把评审责任落实到司法办案一线,压实到案件具体承办人。“评差”工作中,重点查找证据分析、释法说理、法律适用等问题瑕疵,全面提升评审质效。

充实评审力量,加大抽评力度。抽调市、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组成法律文书质量评审工作小组,对未评出“较差”文书的进行抽评。截至目前,已组织4次文书抽评,抽评文书1615份,评出瑕疵文书31份。及时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抽评情况,督促承办检察官认领问题,实现以评促学、以评促改。

提高优秀文书质量,发挥标杆示范作用。严格坚持“评优不拔高”原则,对初评的优秀文书进行再评、再审,并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逐份评审投票,确保最终评审出的优秀文书格式规范、要素齐全、说理到位、处理结果正确,同时在办案质效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实现选树标杆学有榜样,引领更多检察官制好文书办好案。

讲评:坚决杜绝“走过场”

发挥业务部门文书评审工作作用。业务部门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或部门工作会议,采取个人自评、检察官互评、部门集体评等形式,围绕内容是否具体、说理分析是否深入透彻、格式是否规范等重点,对当月制发的“13+2”类重点文书逐份讲评,并按照“一案一表”要求,在《法律文书质量等级评审意见表》上签署评语。评审还邀请案件管理、检务督察和法律政策研究部门人员列席,坚决杜绝不痛不痒“走过场”。

发挥案管部门组织推动功能。强化统筹协调,按照分时分级分类原则,抓细抓实抓好文书评审工作,实现员额检察官重点检察法律文书评查全覆盖。采用普查、抽查、指定查相结合的方式,提高评审质效,确保评出真优真差;借鉴降低“案-件比”的“五常”工作法(常查询、常对比、常分析、常提醒、常督促),实时关注活动开展情况;通过召开研讨会、推进会,对存在的问题短板深入剖析,制定改进措施,并对工作开展滞后的进行实地指导,确保文书评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。

探索外部参与提高评审公信力。积极邀请律师、法官、人民监督员参与评审,在评选第一季度优秀法律文书时,该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评审监督,人民监督员从法律文书中反映的案件事实、证据、情理等方面监督评审,并就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办案效果提出了建设性建议。如晋城市城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、案件评查员和律师代表,对初选的法律文书进行真评真选。

追责: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

严格追责问责,加强整改落实。制订《晋城市检察机关瑕疵、不合格文书责任落实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对制作“较差”文书过多,情节严重的检察人员开展提醒谈话,强化评审结果应用,杜绝“干多干少没差别,干好干坏一个样”不良导向。注重以评促改,在全市检察机关点名通报文书制作不规范、低级错误频出的检察官,倒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法律文书质量意识,自觉规范司法办案行为,有效提升文书制作水平。

将文书评审与重要案件信息发布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相结合,一体提升司法办案质效。敢于揭短亮丑,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案件信息公开平台,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文书评审结果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,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。将“13+2”类文书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,文书有瑕疵、有错误的案件,不得参评精品案件。

该院通过“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”活动,引导检察人员用心制作好每一份文书,牵引和带动了更多检察工作上台阶、上水平。

(本报记者梁高峰)

责任编辑: 佟海晴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相关新闻
检察日报数字报 | 正义网 |
Copyrights©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.